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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等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3/5/23  阅读次数:1212  字体大小: 【】 【】【

关于2013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说明: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考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需在调档函发放后调转,调档函6月中旬左右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考生届时办理即可。
        但部分考生所在本科学校要求近期需将档案材料转出,就此,我们做出如下说明:
       1、考生是否被录取需经省招办审查,是否需要调转档案以《调档函》为准,若未通过审查而已将档案材料调入我校,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我校档案接收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收,邮政编码:110036,联系电话:024-62202441;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户头请按以下要求填写:沈阳市外考生应持有当地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开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内考生组织关系直接开至“辽宁大学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辽宁大学”。团员的组织关系开至“共青团辽宁大学委员会”;有团员证者,可凭团员证在原单位和我校直接办理转接手续;本校非辽宁大学历史学院学生考取研究生者,党团组织关系由校组织部和校团委在校内接转,仍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辽宁大学历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者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4、我校户口接收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接收单位:辽宁大学,所属分局为: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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